根据国务院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要求,现将《汕尾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二期工程项目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汕尾新区红草园区排洪治涝二期工程项目
建设单位:汕尾市水务工程事务中心(原汕尾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)
建设地点:汕尾市城区红草工业园区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专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7日-2023年12月22日(二十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余先生
联系电话:1342152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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